清末属汜水县王河仓。
1941年属五云乡十七保。
1948年10月荥、广、汜三县合并后,属荥阳县崔庙区。
1951年属增置的刘河区。
1952年属第七区。
1954年成皋县并入荥阳县,属第五区(后称刘河区)。
1956年属刘河中心乡。
1957年属刘河(基层)乡。
1958年7月合并刘河乡,9月改设刘河人民公社,建庵上大队,大队部位于里沟,以村西原有明月庵,地势较高,大队辖区在其周围得名,11月撤刘河人民公社,并入崔庙人民公社。
1960年属恢复的刘河人民公社。
1961年属刘河区刘河公社。
1962年大队划归上街区米河公社,不久属肖寨公社。
1964年复归荥阳县,归崔庙人民公社。
1965年自崔庙人民公社析出,属刘河人民公社。
1983年属刘河乡,设立庵上村民委员会。
1996年属刘河镇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