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光绪二十七年(1901)黑龙江省铁路交涉局总办周冕来此放荒时选择“昌字五井”修筑城池,并命名为“昌五城”;清光绪三十四年(1908),肇州直隶厅在昌五设分防;1912年属肇东设治局;1914年肇东设治局改为肇东县,昌五城遂为县城;1937年改为县属昌五街;1945年设第五区;1948年改为昌五城区;1951年设置昌五镇,隶属第五区;1956年改由县直辖;1958年将北官、巨发两个乡并入昌五镇,改为昌五人民公社;1984年改为昌五镇;1986年隶属肇东市,名称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