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属宁安县第六区五河林保。
1937年12月划归牡丹江市管辖,设置桦林区。
1945年10月,仍为桦林区。
1947年3月撤销桦林区,划归五林县管辖,隶属第三区。
1948年9月并入海林县,属柴河区。
1949年10月,改称第三区。
1950年桦林橡胶厂从沈阳迁入,辖区逐渐扩大,经济日渐繁荣。
1956年3月撤销海林县,划回牡丹江市郊区,设置桦林乡。
1958年8月,改称桦林人民公社。
1960年8月,并入爱民人民公社,改称桦林分社。
1962年1月,恢复桦林人民公社,属郊区管辖。
1984年4月,改为桦林乡。
1985年5月,改设桦林镇。
1997年9月,划归阳明区管辖。
名称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