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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黑河市五大连池市兴隆镇历史沿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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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15年,为克山县警察第三区(德都镇)辖境。

1929年,为德都设治局辖境。

1930年,划为第一区,后改为东区。

1938年,更名为东和村。

1946年3月,设置东和区。

1949年6月,改为第六区。

1956年4月,撤区划乡,设兴隆乡。

1958年9月,德都县与北安市合并后,改为青山人民公社的兴隆管理区。

1963年9月,德都县恢复后,成立兴隆公社。

1984年,公社改为乡,改为兴隆乡,隶属德都县。

1996年,德都县与原五大连池市合并后,隶属五大连池市。

2018年5月30日,兴隆乡撤乡设镇,更名为兴隆镇。

名称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