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15年,为克山县警察第三区(德都镇)辖境。
1929年,为德都设治局辖境。
1930年,划为第一区,后改为东区。
1938年,更名为东和村。
1946年3月,设置东和区。
1949年6月,改为第六区。
1956年4月,撤区划乡,设兴隆乡。
1958年9月,德都县与北安市合并后,改为青山人民公社的兴隆管理区。
1963年9月,德都县恢复后,成立兴隆公社。
1984年,公社改为乡,改为兴隆乡,隶属德都县。
1996年,德都县与原五大连池市合并后,隶属五大连池市。
2018年5月30日,兴隆乡撤乡设镇,更名为兴隆镇。
名称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