始建于1914年,丈放荒地时编排的顺序号,为兴字16号,隶属讷河县第四区管辖。
1915年划归克山县管辖。
1929年3月,划归德都设治局管辖,为第三区。
1931年改划为德都设置局第四区管辖。
1938年3月,隶属西和村管辖。
1945年11月,德都解放后更名为解放村。
1946年3月,设置西和区,为区政府驻地。
1949年6月,改为第四区。
1956年3月,撤区划乡,设和平乡。
1958年成立和平人民公社。
1959年,划入青山大公社,设立和平管理区,隶属北安市管辖。
1961年4月,和平、四平两个管理区合并,成立和平人民公社,隶属德都县管辖。
1966年9月,将和平人民公社分为和平、四平两个公社。
1984年,撤销公社,更名为和平乡,隶属德都县。
1985年8月,撤乡设置和平镇。
1996年德都县与原五大连池市合并成立五大连池市,隶属五大连池市。
2001年3月,四平乡并入。
名称沿用至今。
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免责声明 网站合作 我要供稿 |
联系我们: QQ:415263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