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称“半截河”,属密山县管辖。
东北沦陷后期,设半截河村。
1946年9月,设置向阳区。
1947年5月,划归永安县管辖。
同年9月划回密山县管辖。
1950年9月,改为第三区,并为区政府驻地。
1955年7月,更名为向阳区。
1956年3月,并村划乡,设置向阳乡。
1958年8月,与友谊乡合并成立向阳人民公社。
1961年将北部地区划出,成立明德公社。
1965年1月正式划归鸡东县管辖。
1984年4月,改为向阳乡。
1985年5月,改为向阳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