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末,中东铁路开通后,划为铁路“附属地”,设有铁路交涉分局等重要军政机构。
1923年划归东省特别区管辖后,将铁路交涉分局改为横道河子市政分局(后撤销并入宁安县)。
1933年属宁安县第八区,称横道河子保,1939年改设横道河子村。
1946年8月划归新海县管辖,属山市区,为区政府驻地。
1948年8月,新海、五林两县合并为海林县,仍属山市区。
1949年10月,改为第八区,1955年复称山市区。
1956年3月撤销海林县,划归宁安县管辖,同年5月设置横道河子镇。
1958年9月,与山市乡合并改称横道河子人民公社。
1962年10月,划归新恢复的海林县管辖。
1964年5月,将横道河子公社划分为山市人民公社和横道河子镇人民公社。
1980年6月,横道河子镇人民公社改设横道河子镇。
名称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