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末,全境位于省蒙界上,有界里界外之称,东部为省属地,西部为杜尔伯特旗地,建安达厅后属南乡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,隶属安达县第三区管辖。
1934年,属第四区。
1938年,设正统村。
1945年,划为第七区管辖。
1955年3月,改为火石山区。
1956年4月,撤区划乡,分设为火石山、兴隆两乡。
1958年1月,将兴隆乡并入火石山乡。
同年9月,改为灯塔人民公社。
1960年11月,改为火石山人民公社。
1984年4月,改为火石山乡。
2019年5月,改为火石山镇。
名称沿用至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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