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三庄乡历史上为获鹿县所辖,1939年,划入石门市。
1947年,解放军攻克石门后实现自耕自足。
1952年,实行生产互助组(自由结组)。
1954年,实行初级农业合作社(自由结社)。
1955年,实行高级农业合作社(又称联社)。
1958年前,属于振头区;1958年,实行人民公社化时为卫星人民公社(后改为简良公社)西三庄管理区。
1961年,调整公社时改为西三庄人民公社。
1983年8月24日,改为西三庄乡。
2001年3月12日,区划调整时划入新华区。
2017年11月,撤销西三庄乡,设立西三庄街道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