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1月,水利部公布第五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(区)名单,广平县入选。
2023年1月,广平县被命名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(市、区、旗)。
2022年12月,入选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县级试点名单。
2022年1月,广平县被命名为2021年“四好农村路”全国示范县。
2021年,荣获2021年度河北省森林城市称号。
2021年10月,被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确定为河北省县级城乡客运一体化试点县(区、市)。
2021年5月,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,广平县人口数量为26.4万人,位列邯郸市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19位,位列河北省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134位,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第1917位。
2021年1月,广平县位列河北省168个县市区面积排行榜第143位。
2020年6月,广平县列入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(冀鲁豫片区)。
2020年1月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命名广平县为2019年国家园林县城。
2019年12月,广平县被确定为第三批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。
2017年12月,荣获第一届河北省文明县城称号。
2017年2月,广平县上榜2016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(市、区)名单。
2011年5月,中国科协命名广平县这2011-201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(市、区)。
2004年,广平县上榜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和全国科普示范城区名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