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92年9月,隶属遵义。
唐贞观十六年(642),今鸭溪镇境隶属遵义。
清顺治15年(1658)修整城西至茅台盐道亦经鸭溪。
明万历二十九年(1601)“改土归流”,分播州地置遵义、平越两军民府。
宣统三年(1911),属西二区,民国二十一年(1932)县辖行政区按区、乡(镇)、闾、邻四级。
民国二十一年(1932),属第十一区。
民国二十四年(1935),属第六区民国二十八年(1939)4月,各区联保改以驻地命名。
民国三十年(1941),实行“新县制”,废联保。
属鸭溪区,解放后,1949年11月25日(农历已丑年十月初六日),遵义县人民政府成立。
属第六区人民政府。
1958年10月,属鸭溪基层人民公社。
1961年8月,恢复遵义县建置,改为区公所,1984年,根据政社分设的精神,县辖行政区划改为区、乡、村、村民组四级。
原公社改为乡,生产大队改为村,属金钟乡堰坎村。
1992年9月,撤销鸭溪区,改建为鸭溪镇堰坎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