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末,苟坝属西乡沙溪里七甲。
民国二年(1913年),隶遵义县西三上区。
民国二十一年(1932年),隶遵义县十二下区平安乡。
1941年实行“新县制”后苟坝地域属枫香乡第三保。
1950年。
苟坝(三保)改建为民主村,1953年,改名为苟坝村,隶七区花苗田乡,村委会驻地原苟坝小学(黑神庙)。
1958年,枫香区公所改建为枫香基层人民公社,花茂乡改建为管理区,苟坝村改建为苟坝大队。
1984年,苟坝大队改建为苟坝村。
1993年8月,杨花村的同心、和平、垭南划归苟坝村管辖。
1998年2月,花茂建立片区办事处,苟坝村属花茂片区办事处管辖。
2003年12月,撤办并村,苟坝村直隶枫香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