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放初属猴场区泉初乡管辖,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望谟县猴场人民公社猴场管理区大田大队,1963年属猴场区猴场公社大田大队,1965年紫云县划归安顺专区,1966年根据国务院(65)国议字33号文件,建立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,以紫云县行政区划为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行政区划,其属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猴场区猴场公社大田大队,1984年撤社建乡时,为猴场乡大田村村民委员会,1991年建镇并乡撤区时,为猴场镇大田村村民委员会至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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