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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省安顺市紫云县坝羊镇红院村历史沿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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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放初为第四区坝羊乡管辖,1958年12月撤销紫云县,划归长顺县座马河人民公社洛河管理区红院大队,1963年为板当区洛河公社红院大队,1965年紫云县划归安顺专区,1966年根据国务院(65)国议字33号文件,建立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,以紫云县行政区划为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行政区划,其为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板当区洛河公社红院大队,1984年撤社建乡时,为洛河乡红院村村民委员会,1991年建镇并乡撤区时,为坝羊乡红院村村民委员会。

2016年7月撤乡建镇,隶属于坝羊镇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