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鞍村村民委员会,明万历二十九年(1601)后属德溪里,清光绪三十一年(1905)后属南区,1928年后属凤仪区(一区)。
1953建乡政府,1958年并入和溪管理区,1962年分出,为马鞍公社。
1984年隶属凤仪区,改称为村。
1992年7月,将凤仪区的和溪乡、杉木坪乡、桑坝乡和马鞍乡的大部分及流渡区的米粮乡合并组建和溪镇,马鞍村隶属和溪镇。
2003年小村合成大村时,由原田坝村、触龙村、前卫村四小村合并,根据原马鞍管理区的名称组成现马鞍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