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溪社区居民委员会,明万历二十九年(1601)后属德溪里,清光绪三十一年(1905)后属南区,民国十七年(1928)后属凤仪区(一区)。
1958年建公社,1962年分和溪、大坎两公社,1968年又合并,称和溪公社。
1984年隶属凤仪区,改称为村。
1992年7月,将凤仪区的和溪乡、杉木坪乡、桑坝乡和马鞍乡的大部分及流渡区的米粮乡合并组建和溪镇,和溪村隶属和溪镇。
2003年小村合成大村时,由原大石坝村、保中村、青山村、龙台村、柏坝村五个小村合并新建和溪村。
2016年9月13日经县人民政府批复改为和溪社区居民委员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