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龙在民国时期是一个乡,下辖七、八、九保。
1949年改为七、八、九村。
1953年建乡时,七村划为柏杨乡,八、九两村合并为大龙乡。
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,成立大龙管理区。
1960年又将柏杨管理区和大龙管理区合并为大龙管理区。
1962年划小公社,又把大龙管理区改为大龙公社。
1984年撤消人民公社,建立乡镇时,建立大龙乡,下辖明光、黄泥、三爱、柏杨4个村。
1992年“撤并建”时,全县设9镇1乡。
大龙乡改为大龙管理区。
2001年撤区并村时,撤销大龙管理区,将明光、黄泥、三爱、柏杨4村合并为大龙村,属白泥镇管辖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