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49年11月,属四区,1958年,撤区并乡,以乡建镇,属朱家场人民公社队。
1968年10月,朱家场人民公社与茅坡人民公社合并为卫东人民公社。
1980年5月,卫东人民公社更名朱家场人民公社。
1984年1月,人民公社改称乡,生产大队改称行政村,建洪家湾行政村,属兴隆乡。
1990年改行政村为村民委员会,设洪家湾村村民委员会,属兴隆乡。
1992年,朱家场乡与兴隆乡合并为朱家场镇。
属朱家场镇沿用至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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