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属思邛县。
宋、元属郎水洞。
明洪武十年(1377),改郎水洞为朗溪蛮夷长官司。
清初隶属朗溪蛮夷长官司,道光十年(1830)改隶印江县。
民国十九年(1930)设永义乡,隶属合水区。
1950年2月仍置永义乡,隶属合水区;解放前属永义乡第三堡,1950年改为团龙村,1956年分属张家坝乡,1962年改为团龙大队,1984年改为团龙村属张家坝乡,1984年1月11日,中共印江县委批准《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》,“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(镇)政权。
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,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”。
1984年3月16日,成立团龙村村民委员会。
1992年撤区并乡合并到永义乡。
2015年撤永义乡建紫薇镇,随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