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国前后,属七区石场乡管理。
1953年建合理、四合、兴合三个乡。
1956年四合乡、兴合乡合并为四兴乡,取两乡首字命名。
1958年8月公社化后,合理乡为新站人民公社合理管理区。
大竹村建中心大队;石层村建联盟大队;同盟村建同盟大队。
1963年,合理管理区调整为合理公社;四兴乡改为四兴公社,隶属于新站区。
1984年调整体制,并区设乡镇,合理公社改为合理乡。
同盟大队改为同盟村,大竹村当时称大竹坝村,与同盟村一同隶属于合理乡;石层村隶属于四新乡。
1992年秋,桐梓县实行建镇并乡撤区,隶属于小水乡,驻地小水。
2003年至2006年,根据省、市要求,合村并组,大竹村、石层村与同盟村合并为同盟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