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49年11月,为瓦屋乡第八保,辖召田、金家坡、水打箱、红塘坑、姚家、烂泥山、官舍坪、辽冲、茶坪、狮子坪、南家冲、茅坪溪、大婆溪、小婆溪、兰坪15个甲。
1950年7月,废第八保建立第八行政村公所,隶属瓦屋乡公所。
1953年9月,第八行政村公所撤销。
1956年7月,召田、金家坡、水打箱、红塘坑、姚家、烂泥山、官舍坪、辽冲、茶坪、狮子坪、南家冲、茅坪溪、大婆溪、小婆溪、兰坪等初级社建立同心高级社管理委员会,隶属瓦屋乡人民委员会。
1959年1月,官舍坪、辽冲、茶坪、狮子坪、南家冲、茅坪溪、大婆溪、小婆溪、兰坪9个生产队从同心高级社管理委员会分出,建立兰坪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隶属川硐人民公社瓦屋管区。
1967年7月,撤销兰坪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兰坪大队革命委员会,隶属瓦屋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。
1979年1月,撤销兰坪大队革命委员会,恢复兰坪生产队管理委员会,隶属关系不变。
1984年4月,机构改革,撤销兰坪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建立兰坪村民委员会,隶属瓦屋乡人民政府。
1992年7月,撤并建,接受瓦屋侗族乡人民政府指导。
2007年3月,撤销兰坪村、召田村,合并建立兰坪村。
村委会驻兰坪。
同年4月,建立新的兰坪村民委员会,接受瓦屋侗族乡人民政府指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