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国32年(1943年),石阡实行新县制,废除之前的的区级组织,设置乡镇保甲。
设立坪山乙级乡。
1950年2月行政区划调整,设立三个区18乡镇。
隶属二区。
1950年7月,改置3区为6区1镇。
隶属四区。
1953年,设立中魁区坪山乡。
1958年,坪山乡改称坪山公社;长溪村改称长溪大队。
1984年,坪山公社改称坪山乡;长溪大队改称长溪村。
期间隶属中魁区坪山乡(公社)1992年“撤并建”,设置坪山仡佬族侗族乡。
2003年全县推进“撤小村并大村”工作,长溪村并入沙坪村。
2010年,经石阡县人民政府石府复[2010]73号批准,全乡再次对行政村进行调整,恢复长溪村。
1991年至今隶属坪山仡佬族侗族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