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国32年(1943年),石阡实行新县制,废除之前的的区级组织,设置乡镇保甲。
设立乐回乙级乡。
1950年2月行政氏国区划调整,设立三个区18乡镇。
隶属三区。
1950年7月,改置3区为6区1镇。
隶属六区。
1953年,设立本庄区河氏坝乡。
1958年,河坝乡改称河坝公社;普新村改称普新大队。
1984年,河坝公社更名河坝场乡;普新大队改称普新村。
期间隶属河坝乡(公社),1984年至1991年,隶属河坝乡。
1992年“撤并建”,由本庄区的高王乡、河坝场乡、永和乡合并,设置河坝场乡。
2003年全县推进“撤小村并大村”工作,普新村并入河坝村。
2010年,经石阡县人民政府石府复[2010]76号批准,全乡再次对行政村进行调整,调整为普兴村。
1991年至2014年隶属河坝场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