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至元六年至七年(1264—1270年),置葛彰葛商长官司,属思州安抚司。
明洪武初年,属思州宣慰司。
明永乐十二年(1414年),隶石阡府。
清康熙二年(1663年),废葛彰葛商长官司。
清乾隆七年三月(1742年5月),属江内迎仙里。
民国三年(1914年),为第七区一、二、三、四团。
民国二十五年(1936年),置本庄联保、乐桥联保。
民国三十一年(1942年),置庄乐乡。
1953年,分置本庄、沙坝、中心、狮柳、界牌、回龙乡,属本庄区。
1956年本庄、沙坝、中心合并为本庄乡、乐桥、界牌合为乐桥乡。
1958年,改称本庄管理区、狮柳管理区、乐桥管理区、回龙管理区。
1962年,改称本庄公社,狮柳公社、乐桥公社、回龙公社。
1984年,设本庄镇(股级)复称狮柳乡、乐桥乡、白龙乡属本庄区。
1992年7月,合并设置本庄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