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58年8月,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,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、生产大队、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,设立凉水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简称凉水大队。
1984年4月,我国实行政社分设,撤销凉水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设立凉水村民委员会,简称凉水村委会。
2007年9月,根据《晴隆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关照镇村级整合实施方案的批复》黔府函﹝2007﹞114号文件,将原凉水村和原定汪村整合为凉水村,村委会驻地设在凉水。
2016年10月17日,根据晴隆县人民政府下发文件,晴府函﹝2016﹞202号《晴隆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光照镇人民政府撤销东方红、凉水村民委员会设置东方红、凉水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》,将地凉水村修改为凉水社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