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58年8月,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,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、生产大队、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,设立东方红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简称东方红大队。
1984年4月,我国实行政社分设,撤销东方红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设立东方红村民委员会,简称东方红村委会。
2007年9月,根据《晴隆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关照镇村级整合实施方案的批复》黔府函﹝2007﹞114号文件,将原立新村和原东方红村整合为东方红村,村委会驻地设在东方红。
2016年10月17日,根据晴隆县人民政府下发文件,晴府函﹝2016﹞202号《晴隆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光照镇人民政府撤销东方红、凉水村民委员会设置东方红、凉水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》,将地东方红村修改为东方红社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