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属铜仁县辖。
民国二年(1913年)属江口县辖。
民国二十四年(1935年),属坝盘联保。
1950年3月,江口县人民政府成立,隶属二区。
1951年7月,二区并入一区,属坝盘乡。
1958年10月,全县公社化后,属先锋人民公社,建龙阳大队。
1984年10月,龙阳大队更名为龙阳村,属张屯乡。
1987年4月,属坝盘土家族苗族乡。
1991年8月“建并撤”,张屯乡、坝盘乡合并,属坝盘土家族苗族乡。
2005年2月,全县推进“撤小村并大村”工作,保留龙阳村,龙阳村辖张一、张二、里黄、兴屋、兴田、韩家、街上、二房、上屋、半坡、兴龙、上寨、下坝、六纳、唐一、唐二、对门、刘家、郭家、官坝、簸一、簸二村民组。
2013年6月,大村分小村后为龙阳村,属坝盘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