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2代属天坝长官司地。
1920年属2区4保(天坝司)。
1932年属永宁乡。
1941年置6保。
属兴仁乡公所。
1951年2月废保建点烈行政村,有101户,573人。
属兴仁乡人民政府。
9月完成土地改革。
1953年组织互助组,属兴仁乡人民政府。
1956年建立红星高级社,104户,属兴仁乡人民委员会。
1958年改为点烈大队,属兴仁人民公社。
1959年属兴仁管理区。
1961年划归岩英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,辖7个生产队。
1968年建点烈大队革命生产委员会。
辖4个生产队,属岩英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。
1981年改为点烈大队管理委员会,属岩英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。
1984年改为点烈村民委员会。
属岩英乡人民政府。
1992年属兴仁镇人民政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