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国前,普坪属政府普坪区所辖,其地名由来已久,从未更动,沿用至今仍名普坪;建国后,经互助组,初级社和高级社,1958年建立普坪公社。
辖10个大队,86个生产队,100个自然村;1984年设置乐庄村村民委员会;2007年撤乡建镇隶属于普坪镇乐庄村;2007年9月,根据《安龙县人民政府关于普坪镇村级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》安府函﹝2007﹞96号文件,乐庄村:原乐庄村、原廷必村的一组、二组、三组及胡巷村的大树组、尾模组组成,村民委员会设在原乐庄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