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清时期属江尾、云步、鼎新、福岸和白藤堡等地;清光绪三十四年(1908)至1947年属第九区;1947年7月至1949年8月属第六指导区;1949年9月至新中国成立后的1956年3月复称第九区;1956年4月至1958年1月称均安区;1958年2月起分属均安、南沙乡,1958年10月成立均安人民公社;1961年5月改设均安区,下辖均安、沙浦、新华、南沙4个公社;1963年1月起合并为均安公社;1983年11月改称均安区;1987年2月撤区设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