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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大柘镇历史沿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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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柘镇是一座历史名镇。

晋至南朝宋年间(316—479年),大柘镇隶属海阳县(广州义安郡)。

明嘉靖四十一年(1562年)平远置县时,大柘隶属程乡县义化都。

明嘉靖四十三年(1564年)。

义化都从程乡县析出为平远县辖,大柘称平远县义化都大柘堡。

清康熙二十二年(1683年),平远县废都、堡建制,改设15个乡,大柘是其中一个乡,一直延续到清朝末年。

民国期间,大柘先后属平远县第六区、第四区和第三区。

1949年5月,平远解放后,大柘是第六区。

1952年,平远、蕉岭合县时,大柘属蕉岭县第八区。

1954年3月,蕉、平两县分治后,划为大柘镇,县治设在大柘镇,成为县城。

1955年,划为大柘区。

1956年,撤区并乡,大柘区更名为大柘乡。

1958年,改设大柘公社,辖原长田、热柘、超竹、石正、大柘5个乡。

1958年11月,平远、兴宁合县后,析出长田、热柘乡并入大柘镇,仍设大柘公社。

1961年1月,恢复平远县时,大柘公社又分出大柘镇。

1963年,坝头公社并人大柘公社。

1974年3月。

又划出坝头公社。

1978年,撤销大柘公社,组建大柘镇公社,同时,析出原大柘公社部分地方新建超竹公社。

1981年,恢复大柘公社和大柘镇,超竹公社并人大柘公社。

1983年11月,取消公社建制,大柘公社更名为大柘区。

1986年11月,撤区建乡镇,大柘区析出超竹建乡,同时成立大柘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