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明清时期属南海县金利司下白石堡。
民国17年(1928)属南海县第二区卫安乡;1953~1956年属南海县第九区卫安乡;1957~1958年,属南海县和顺乡卫安片;1958年底至1959年7月,先后属南海县东风(官窑)、里和公社卫安大队;1959年8月至1968年初,属南海县和顺公社和顺大队(与共同大队分开);1968年初至1983年,先后改为红旗(和顺)公社星火大队;1984,称和顺区和顺乡;1987年起,先后称和顺镇和顺村委会、管理区、村民委员会。
2011年3月22日,经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(南府复〔2011〕286号)批准设立和顺社区居民委员会,地名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