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朝统一岭南之后,陆丰市碣石、桥冲、南塘、陂洋、湖东、甲子、甲东、甲西、博美等九镇,被划归龙川县揭阳戍。
汉元鼎六年(111年),揭阳戍升格为县,同一时期今陆丰市其它区域则归博罗县管辖。
东晋咸和六年(331年),陆东八镇属义安郡海宁县,其余属东官郡海丰县。
明代初,海丰县石帆都曾与龙溪都一并划归潮州府,不久石帆都改隶惠州府。
明洪武二十二年(1389年),设立碣石卫,碣石之名由此而来,因境内多有怪石林立,如同石碑,辖中、左、右、前、后5个内所及甲子、捷胜、平海、海丰4个千户所。
明洪武二十七年(1394年),建立碣石卫城,明嘉靖至隆庆年间(1560年—1570年),修筑了石桥土城,故明代碣石有两城:卫城驻军,土城居民。
清康熙八年(1669年),重置碣石卫,复建碣石卫城,首任总兵官苗之秀到任后,目睹明城毁于战乱,遂于原址西边重建碣石新卫城,清雍正九年(1731年),朝廷以海丰县东部之石帆、坊廓、吉康三都新设陆丰县,碣石自此纳入陆丰县治版图。
民国初期,因碣石归属陆丰,随陆丰属潮循道,后属东江行政专员公署、东江善后委员公署、东江绥靖公署、第四行政督察专员公署,抗日战争胜利后,属第一区专署。
民国三十年(1941年),碣石设区,地域含现今的碣石镇、湖东镇、金厢镇。
1957年,碣石镇析置碣北、碣南、金厢、湖东四乡,碣石区时辖碣石镇和碣北、碣南、湖东、金厢一镇四乡。
1958年,碣南撤乡并入碣石,湖东撤乡置镇。
1984年,金厢改区制。
1986年,碣石置镇。
1996年,碣北并入碣石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