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清朝时属新安(宝安)县辖治,民国时属宝安县辖治。
“丹竹头”是清初从梅州(嘉应)地区迁入的客家集聚点,村民始终保留客家的语言文化和传统习俗,有沈、凌、罗、张四姓,至今有340多年的历史。
开发与建设丹竹头过程中,四姓居民历代和睦相处,亲如一家。
后人在发展中不断向外迁居,布及香港、台湾、新加波、马来西亚、澳洲、北美等地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丹竹头隶属宝安县布吉公社沙西大队管辖。
1991年8月由自然村升为行政村。
1993年1月原宝安县撤销,设宝安、龙岗两区,丹竹头隶属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管辖。
2004年9月,“丹竹头村民委员会”更名为“丹竹头社区居民委员会”,名称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