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、元、明、清时,均隶属于揭阳县桃山都。
清同治六年(1866),都以下设局,名为公局(也叫保安局)。
桃山都设二局,今登岗镇为一局。
光绪年间,局再分段(段为地方临时机构),今登岗镇分为二段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县建置不变。
1916年,改都为区,原公局改为团,登岗地域属第二区,分置淇安、睦溪二个团。
1931年,实行地方自治,桃山都仍为揭阳第二区,区以下设乡,登岗地域分置联安、洋淇、溪围、和睦四个乡。
抗日胜利后。
1946年9月3日,恢复战前建置,登岗则由原来四个乡合并为淇安、睦溪二个乡。
1949年10月19日,揭阳解放,建立桃地区人民政府,辖今地都、砲台、登岗三镇。
1951年,桃地区分砲台为十七区,地都为十八区,登岗(桥上)辖于十七区。
同年9月,登岗为十九区。
1953年初,登岗和砲台又合并为砲台区。
1957年,撤区并乡,原十七区改建为砲台、登岗二个乡,同年7月,登岗又并入砲台乡,1958年9月,实行政社合一,登岗乡、钱岗(地都)乡与砲台乡合并为砲台人民公社。
1959年8月,砲台人民公社又分为地都、砲台、登岗三个公社。
1960年,登岗地都人民公社再次并入砲台人民公社。
1961年从砲台公社析出设登岗公社。
1979年5月,撤销原登岗公社革命委员会,建立登岗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。
1984年改为登岗区公所。
1986年11月撤区设镇。
1991年,揭阳县撤县设市,同时设立揭东县,登岗镇为揭东县辖区。
2012年揭阳市行政区划调整,登岗镇由揭东县划归榕城区管辖,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