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同治九年(1870年),良井地方属望助社约堡。
民国二十至三十六年(1931—1947年),属第四区。
1950年,属平潭区(五区)良井乡。
1951年11月,属第十区(良井区)。
1957年12月,称良井乡。
1958年10月,属永湖公社。
1959年2月,从永湖公社分出,为良井公社。
1962年4月,属永湖区山井公社和良井公社。
1963年2月,称良井公社。
1984年,改名良井区。
1987年1月,良井撤区设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