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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历史沿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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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汉元鼎六年(前111年)置兵于此,称高明寨(即明城镇青玉岗)。

明成化十一年(1475年)割高要仓步、清泰等二十四都置县,县治青玉岗,明成化十六年(1480年)开始垒石砖筑城墙,城墙开四门:寅宾、阜财、迎恩、万悦,外挖壕堑,时称高明城,后简称明城。

明、清属高明县清泰乡。

1949年10月19日,高明县全境解放,县人民政府设于明城。

置高明县第一区。

1957年,改为环城乡。

1958年冬,高明、鹤山两县合并为高鹤县,县府设于沙坪镇,明城降为乡级镇,归环城公社管辖。

1958年,置明城公社。

1981年12月,高明县恢复建制,明城人民公社管辖区域不变。

1983年11月,恢复区、乡建制,明城人民公社改称明城区公所。

1986年11月,实行撤区建镇,明城区改称明城镇。

1994年4月18日,高明县撤县建市,改称高明市明城镇。

2005年5月27日,广东省民政厅《关于同意佛山市调整高明区部分镇(街)行政区划的批复》;将原更楼镇罗稳村委会和原西安街道办事处崇步村委会、潭埌村委会、新岗村委会、苗迳村委会划入明城镇。

明城镇政府驻地不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