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中国成立后,称和平乡,属第九区凤鸣乡管辖。
1953年,和平乡(含吉昌)属第七区(后称南头区)辖乡。
1957年,称东凤乡和平村,辖4个农业合作社。
1958年10月,各围与吉昌村合并,称小榄大公社东凤耕作区和平营。
1961年,和平分出吉昌,辖13个生产队。
1974年,称东凤公社和平大队。
1980年改称东和平。
1983年,称东凤区东和平乡。
1986年,称东凤镇东和平村委会。
1989年称东和平管理区。
1998年复称东和平村委会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