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宋绍兴二十二年(1152年),属香山县德庆乡。
明洪武十四年(1381年),属龙眼都。
清道光七年(1827年),属隆都。
清光绪元年(1875年),属隆镇。
宣统二年(1910年),属第二区。
民国十九年(1930年),属中山县西乡区,次年复称第二区。
1953年3月,属中山县第十二区。
1955年8月,属沙溪区。
1957年2月,从沙溪析出,成立大涌乡,驻大涌镇,辖大涌、南文、安堂、岚田、旗南、叠石、旗北7个行政村和大涌镇。
1958年8月,大涌乡改称先锋公社,原辖村、镇改称生产营。
1958年10月,先锋公社合并到沙溪公社,称大涌耕作区。
1959年4月,从析沙溪公社置大涌公社。
1961年8月,析大涌置大涌和旗北2公社(辖叠石、新村、青岗等生产大队)。
1963年1月,大涌、旗北2公社并入沙溪公社。
1966年5月,大涌公社从沙溪公社析出,驻南文,辖大涌、南文、安堂、岚田、南村、石全、叠石、新村、青岗9个生产大队和大涌镇。
1983年11月,大涌公社改称中山市大涌区,驻安堂,辖大涌、南文、安堂、岚田、南村、旗南、叠石、起凤环、青岗9个乡和大涌镇。
1986年12月,改称大涌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