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53年4月,简村与福华村、弼唐村、石紫村、圣堂村合并改称简弼乡,属南海县一区。
1955年10月改属南海县沙岗区简弼乡。
1957年4月撤区并乡后改属张槎大乡。
1958年9月人民公社化,撤销简弼乡,成立超英人民公社简弼大队,同年12月简村划入佛山市郊区。
1959年,市政府从简弼大队中征用原简村的土地、鱼塘,组建“佛山专员公署淡水养殖场”。
1969年“淡水养殖场”撤销。
简村的土地、人口重新整体划入张槎公社,成为“简村大队”,分为南、北两个生产队。
1976年,两个生产队合并,重新建立大队核算体制。
从此,简村(连福华村)就成为一个独立的行政、经济实体。
1983年底撤销大队成立简村乡人民政府,属张槎区公所。
1984年6年属市石湾区张槎区公所。
1987年3月改称张槎镇简村村民委员会。
1989年改为简村管理区。
1999年复称简村村民委员会。
2002年12月,改属禅城区张槎镇。
2003年9月,改属张槎街道办事处。
2006年6月,划入祖庙街道办事处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