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代为新昌乡感义里。
元代属下水口团。
明清时期为八都。
1936年属第一区署(区署设镇头),辖12个联保。
1949年8月废保甲,南霞乡属于镇头区;同年12月,全县调整为5区,南霞乡属于第二区。
1951年7月,将原二区南坑仔划为第九区。
1955年2月,撤销南坑仔区(第九区)。
1958年10月,属卫星人民公社管辖。
1961年从卫星人民公社析置南坑仔、霞村2人民公社。
1963年11月霞村人民公社并入南坑仔人民公社。
1984年8月17日南坑仔人民公社改为南霞乡。
2021年1月12日经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沙县,设立三明市沙县区,于同年变更为三明市沙县区南霞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