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属太平里;1929年土地革命时曹屋属东里乡苏,邱屋属通贤乡苏;民国时,曹屋属东里保,邱屋属通贤保;1949年解放初为才溪区东里乡曹邱村;1956年属东里农业高级社;1958年公社化,属才溪公社通贤管理区东里大队;1961年称才溪工委通贤公社曹邱大队;1965年称通贤公社曹邱大队;1966年并入东里,属通贤公社东里大队;1968年属通贤公社革委会东里大队革领组;1980年曹邱从东里大队划出,称通贤公社管委会曹邱大队管委会;1984年称通贤乡曹邱村民委员委会;2014年称通贤镇曹邱村民委员委会。
辖:曹屋、大厅、桥角、邱屋、上邱、上溪、下角、下邱、下溪、新厅、园秋11个自然村9村民小组,村委会驻地:曹屋自然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