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雍正十三年(公元1735年),屏南从古田县分治。
全县设16个都,分属第一、十五都。
1914年,属东二区。
1940年,撤区建镇乡,属康里镇。
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后,分属第二区康寿乡、第四区寿山乡,后并入双溪区。
1958年9月,实行人民公社建制,属高峰公社(即双溪公社)。
1984年9月,撤消人民公社建制,成立寿山乡人民政府,改生产大队为村民委员会,其辖区称行政村,改生产小队为村民小组,地名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