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49年前为同河乡第六保辖地。
1951年民主建政时,从第六保置析置为新平村,因由同河乡析置大同乡而随隶。
1952年又将大同乡省入同河乡而复隶。
1953年1月,再由同河乡析置大同乡,村随划。
1958年时,改称新平大队。
属大同人民公社。
1981年地名普查时,为避重名,以境内地名大厂更大队名,同时更大队公社名小厂公社,大厂大队仍属。
1984年1月,改公社为乡,大厂大队也同时复称为大厂村,隶小厂乡。
2003年12月,设立大厂社区居民委员会,小厂乡更名为大同镇,名称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