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国二十九年(1940年),共产党开辟平北根据地,康庄地区属昌延联合县八区。
民国三十四年(1945年),康庄地区第一次解放时,属晋察冀边区领导,在康庄设特区。
民国三十七年(1948年),康庄地区第二次解放时,属察哈尔省延庆县。
同年,康庄分为一、二、三、四街。
1949年12月,一、二、三、四街合并改为康庄区。
1956年,康庄区改康庄镇。
1958年,康庄镇并入延庆人民公社,康庄镇改康庄大队。
1961年,析延庆公社置康庄公社。
1983年,康庄公社改乡。
1990年,康庄乡改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