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50年7月1日属濉溪县烈山区。
1951年设宋疃乡。
1952年11月宋疃乡划归烈山区管辖。
1955年12月撤销烈山区,原烈山区并入濉溪县,宋疃乡属濉溪县管辖。
1958年7月属烈山人民公社。
1961年恢复区建制,隶属烈山区管辖。
1969年3月属马桥公社。
1980年12月重新设区,宋疃属马桥区。
1983年4月,濉溪县对人民公社体制进行改革,宋疃、马场、和村、雷山划为宋疃乡。
1992年4月撤区并乡,宋疃乡由濉溪县划入烈山区,建宋疃镇。
2004年8月区划调整,撤销马桥乡,并入宋疃镇,隶属烈山区,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