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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方村街道旗杆村历史沿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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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49年4月24日全境解放,行政区划仍沿旧制不变;1952年7月,民主划乡建镇,全县设方村等7个区公所、区委,61个乡镇人民政府和基层党支部。

方村镇、大胜、石桥(行春圩);1955年12月,全省进行区划调整,行春乡属方村第三区管辖;1983年4月,根据省政府通知,芜湖县在天民等10个公社进行体制改革试点,建立乡政府,废除公社体制,更名为旗杆村村民委员会;1986年5月,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方村乡并入方村镇;后于2010年8月18日,经省人民政府批准,芜湖县方村镇划归芜湖市镜湖区管辖更改为方村街道管辖,地名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