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49年,新中国成立后,成立福山行政村,隶属亭头乡人民政府;1955年隶属亭头乡人民委员会;1958年10月“政社合一”,更名为福山生产大队,隶属亭头人民政府;1984年1月,实行行政社分开,恢复乡建制,更名为福山村民委员会,隶属亭头乡人民政府;1992年3月,撤乡并镇后,隶属亭头镇人民政府;2004年1月,因行政区划调整,隶属黄池镇人民政府;2005年10月,村级规模调整,有沛西、福山两个村民委员会合并成立福山村民委员会,隶属黄池镇人民政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