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53年3月,凤阳区联合街及新民乡合并为宁洱镇(区级镇),下设东、西、凤新、新民4街政府。
1955年11月,撤所属街政府,改为居民委员会;同年11月,新民街改新民乡,划归凤阳区。
1969年,凤阳区新民公社改大队,划归宁洱镇。
1983年4月,凤阳公社裕和大队改农村办事处,划归宁洱镇,新民大队改农村办事处。
1985年1月,凤新街、东街、西街3居民委员会合并为宁洱镇。
1988年3月,凤阳区太达、新平、化良、曼连4乡均改农村办事处,划归宁洱镇;同年,凤阳区新塘分划为新塘、细石头2农村办事处,划归宁洱镇。
2005年12月底,凤阳乡并入宁洱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