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中国成立以后,小涧属第二区,为行政村。
1952年元月,小涧属三区。
1953年,小涧都杨家庄乡下的自然村。
1956年,小涧为李曹乡下辖的农业社,称长青农业社。
1958年6月至1958年10月,小涧的归属没有变化。
1958年10月,属红旗人民公社。
1959年与洪洞分县后,恢复霍汾县,成立李曹公社小涧管理区。
1961年5月,恢复霍县建置后,霍县设10个人民公社,成立小涧生产大队,属李曹公社管辖。
1967年3月,霍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,小涧生产大队成立了小涧革命委员会。
1984年,成立小涧村民委员会,属李曹镇管辖,2019年行政村合并,刘家山村民委员会和小涧村民委员会合并为小涧村民委员会。
隶属李曹镇管辖至今。